巴西水路运输监管机构ANTAQ已启动SRG第2/2026号公众征询程序,就散货“驳船至船舶”(barge to ship)转运作业可能适用的规则征集意见。该程序于9月17日发布,面向ANTAQ 2025—2028年监管议程主题1.3项下的初步监管影响分析征集证据和建议。意见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巴西利亚时间23:59;ANTAQ将于9月23日10:00举行网络研讨会。
该程序并未设立新的运营限制,也不是最终规则。这是监管设计的早期阶段,旨在判断ANTAQ是否应当、以及应如何对散货由驳船直接转运至远洋船舶作出规范。监管议程指出,这一模式在巴西北部地区的使用日益增多,并有必要将其特定监管事项纳入规则。
此次征询具有重要意义,因为现行处理方式可能取决于作业的具体配置以及码头或经营人的资格状态。ANTAQ在2024年12月一项关于将植物性散货从驳船直接卸至靠泊码头散货船的决定中认为,在该特定案件中,因经营人已获授权,无需另行授权;但仍须事先通知授予权力的主管机关。相反,ANTAQ在2025年10月对一项海上散货转运方案的决定中认定,适用的监管分类为经授权的货物转运站(ETC)。这些决定说明,不能将一个项目的处理方式自动套用于另一个项目。
对于船东、租船人、码头、驳船经营人和货方而言,当前应采取的行动主要是程序性的:在初步影响分析材料可获取后进行审阅,识别可能影响靠泊衔接、船舶/驳船系泊、装载顺序、吃水和稳性控制、货物计量、环境保障、通信以及责任分配的实际问题,并在截止日期前提交证据。针对北部地区计划中的出口物流链,相关合同也应为未来可能出现的许可、通知、设备和操作程序要求保留灵活性。
为何重要:驳船至船舶转运能够将出口物流能力延伸至传统码头能力之外,并支持内河货物流动;但同时也会将海上接口、货物控制和责任问题集中在转运点。清晰且适度的框架有望提高规划能力和一致性。在ANTAQ完成评估以及后续可能的规则制定前,合规计划应以每项作业的实际情况和已获批准为基础,而不应基于对这一新兴市场做法的笼统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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