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IMO)9月23日报道称,9月14日至18日在里斯本举行的一场研讨会,在欧洲海事安全局(EMSA)和世界海事大学支持下,研究了使用替代燃料和新兴技术船舶的能力与培训影响。讨论涉及氨、甲醇、氢、电池及船上碳捕集系统。

**已核实的发展。** 该研讨会并未设立新的强制培训证书或即时运营要求。其重要性在于,它将技术转型与IMO正在进行的《STCW公约》及其规则全面审查联系起来,同时继续推进为使用替代燃料和新技术船舶服务的人员制定培训规定。与会者还考察了实操培训工具,包括电池动力船、e-Lab和虚拟现实设施。

这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双燃料船或采用新技术船舶的安全论证,并不止于设计批准、加注安排或燃料规格。它还取决于值班人员、机舱人员、船长、岸基团队和应急响应人员能否识别异常状况、执行程序,并在船岸接口实现可靠沟通。IMO CCC 12近期针对替代燃料安全指南的工作,包括修订甲醇/乙醇指南,也从侧面表明:实际运营部署的速度,快于为每项技术建立成熟且统一能力要求的速度。

**分析。** 对运营人而言,近期关键在于证据,而不是假设。当燃料围护、通风、探测、紧急停车逻辑、个人防护装备、加注顺序或应急安排与常规运营存在实质差异时,通用的熟悉培训记录可能不足。培训矩阵因此应与实际设备和运营特征相匹配,并覆盖挂靠港口、燃料供应商、货物接口及第三方应急响应人员。

**为何重要。** 船东和承租人应将船员准备情况视为替代燃料船投入运营的门槛,而不是交付后的行政工作。对P&I相关方、保险人和理赔处理人员而言,已记录的能力、演练、程序和交接质量,可能是还原事故经过的关键。货方和港口也应在使用新燃料的靠港或加注前,明确应急通信、隔离区域和升级责任。该研讨会不是新规则,但它及时表明:人的能力正在成为航运脱碳的一项关键控制措施。

辅助编辑流程

技术辅助了调研和起草。TWS 对已发布内容及引用来源承担编辑责任。

需要作业支持?

将情报转化为行动。

申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