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往返或在欧盟境内运营的船舶而言,一项重要的合规变化已经生效:自2026年起,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对其范围内的航运除覆盖二氧化碳(CO₂)外,还覆盖甲烷(CH₄)和氧化亚氮(N₂O)。

欧盟委员会现行指引指出,该制度以航线为基础,且不区分船旗。欧盟港口之间航行及在欧盟港口内产生的排放,适用100%的覆盖;欧盟港口与非欧盟港口之间航行的排放,适用50%的覆盖。在详细法定范围和豁免条件下,该制度适用于5,0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和客船。

这一变化之所以重要,是因为CH₄和N₂O可能实质影响某些推进和燃料方案的温室气体申报结果。对于使用或评估LNG及其他替代燃料的运营方尤其如此。欧盟委员会还确认了分阶段履约安排:2026年须提交相当于2025年申报排放量70%的配额;对2026年排放量,2027年须覆盖100%。

这些经核实的事实并不决定某一具体船舶的实际风险敞口。实际责任取决于航次、责任分配、经核验的监测数据、适用豁免以及相关合同安排。

**为何重要:** TWS分析认为,CH₄和N₂O的纳入提高了可审计燃油消耗记录、机舱和加油证据、航次划分以及明确排放成本条款的重要性。这不是一项新的IMO全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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